tanamas 以发售新股方式购入地皮, 为了让股价达标,炒家从60sen慢慢往90sen拉升。之后,公司以RM1 对 RM1的方式, 收购一块位于登家楼州的一块地皮。
根据估价师的估价,地皮市值为87 million (6070公顷)。
Market Value of Plantation Lands: 87 million
Less: Sub-lease Payment:(37 million)
Value of acquisition: 50 million
discount (4 million)
purchase price : 46 million
tanamas先以51%,购入首批股权,这批股权是以发新股完成的(新股 + RM5mil)。
在之后的12个月内,tanamas“有权”,以同样的价格,购入49%的股权,这批股权需以现金付款。
在之后的12个月内,卖主“有权”指示tanamas购入这批股权。
双方都持有对等的call & put option。
问题来了,我所知道的是,登家楼州的种植地比较差,以这个价钱购入是否合理?
tanamas预计在2012年开始种植,2015年可收割油棕果。(很迟!)
当然,我没有资格评论以上收购是否合理,因为这要靠经年累月的参考资料才能断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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